最新评论(共3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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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楼, 余款被陈利军、彭春棋等人挥霍不太可能 2012-06-22 06:45:44 投诉 支持(1407)余款被陈利军、彭春棋等人挥霍怎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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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楼, 天底下有没有说理的地方 2012-08-14 21:45:37 投诉 支持(1343)现在他们都疯了谁去找,就抓谁,到处收集材料找理由定幸福缘的老百姓是传销,不让老百姓和消费者说 理。 大家都知道传销是害人的,你们见过幸福缘这样的传销公司吗?给大家带来健康,受大家拥护。又有这么多消费者称赞幸福缘。 四川眉山市政府官员们你们也有妻儿老小,拍着你们的良心实事求是的说有幸福缘这样的传销公司吗?天底下有没有说理的地方? 国家的监管部门你们就看着四川眉山政府把人逼死。你们才出来管吗? 为什么? 幸福缘的老百姓们招谁了?惹谁了?看了报道已经定性了,网络传销。说实话看到这篇报道,心里很难过。从事发到现在,整整一个月多时间,像是一切都被安排好一样,全在某些权力掌控之中,背后顿升一股凉气,这是什么社会?黑白不分?是非不分?我想请问写这篇报道的人,一个月时间你们就真的调查清楚了?就定性网络传销了?那么之前一年多时间你们在干吗?你们在做人做的事吗?如果一年多前你们在做人做的事,现在就不会有那么多人受害?至从传销(直销)进入中国以来,我还没见过有哪家合法正规的传销(直销)公司能让消费者和经营者双赢,都拍手叫好的?全中国再找不出另一家?你们有必要这么一杆子打死吗?有必要这么狠吗?应该听听老百姓的话,不是说人民当家做主吗,真的出了事,人民的利益在哪里?现在既然你们已经将幸福缘定性网络传销了,那老百姓打给公司订产品的钱怎么说?还不还?不还钱你们比幸福缘更不要脸!一句网络传销就可以把老百姓的钱全部充公?人在做事天在看,法律不外乎人情,如果老百姓个个都说幸福缘做了件好事,当官的你们扪心自问吧?这是为什么?要么拿产品,要么还钱。不能这样不明不白,不了了之,什么世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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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楼, 百姓的货款应该退还 2012-08-22 20:15:43 投诉 支持(1435)百姓的货款无论如何应该退还。是否传销政府应当承担责任。直销传销没有明确界限,如果政府明确定义使用直销销售模式而没有直销牌照的公司就是传销公司,那么至少我是绝对不会受这么大损失的。说真的,最难受的时候我就想去杀人,去把那个非说幸福缘销售模式是经过工商局认可的那两个指导老师杀掉。也希望有一场瘟疫出现在工商局,他们太没有责任心了。根本不对百姓负责。这样的公司,他的销售模式为什么不明确在营业执照上呢?为什么要让老百姓不明不白,让骗子将百姓绕到骗局里面去呢?如果在所有的营业执照上都明确说明凡未授直销牌照的公司不得使用类似保险类的营销考核模式,相信所有的百姓都不会受骗的。所以,幸福缘“传销”责任在工商局及政府相关部门。他们确实有官商勾结的嫌疑。百姓的货款应该退还!!!共产党政府不应该是强盗政府。陈利军彭椿琪不是挥霍之人,钱一定在。这些钱一定要还给大家。对于那些真正编造各种合法理由四处游说的骗子可以判处死刑!确保他们再也没机会再去骗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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